关于开展2026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五四运动107周年,也是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长征精神,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在学校发展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评选表彰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对象为从事教学、管理等基层一线教职工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象为从事党务工作的基层党务干部,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优秀共产党员从学校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且在岗在职的正式中共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专、兼职党务工作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在本职工作和服务师生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立足岗位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学校发展创造一流业绩、作出较大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全体师生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党建意识强,党务工作水平较高,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较好成绩,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有效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在全体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原则

(一)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同志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来校工作至少满1年(2025年7月1日前就职,以劳动合同为准),在此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党支部所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无缺勤、请假者优先,在充分争求所在部门领导意见后,如有管理类、教学类事故评价者取消参评资格。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同志担任党内职务满1年(2025年7月1日前担任职务),来校工作至少满1年(2025年7月1日前就职,以劳动合同为准),在此期间,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支部下发文件精神,在党建工作表现优秀,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落实党支部下发各项工作计划,其中无缺勤、无无故请假者优先。

四、评选办法

(一)可通过自荐、推荐方式推选候选人;

(二)根据党员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参与学校党支部活动情况等进行初选确定名单并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并作出表彰决定。

五、工作要求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我校庆祝建党105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严把标准、规范程序、发扬民主、公平透明,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请于6月16日前填写《2026年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参照《党员积分加分项目表》,纸质版材料交至组织委员马利老师处,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邮箱:1559946651@qq.com,学校党支部将集中评议,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2.党员积分加分项目表

 

2026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x

党员积分加分项目表.docx


 

 

中共广东南粤技工学校支部委员会

О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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